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三名江西少年在温州合谋持刀抢劫纷获刑

www.fjnet.cn 2013-07-12 12:56  张茵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法院认为,董A某、吴某、董B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暴力、威胁的方法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其中董A某、吴某属于多次抢劫,应予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温州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董A某、吴某、董B某犯抢劫罪,分别判处董A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判处吴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判处董B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鉴于董A某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吴某、董B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均应减轻处罚。故作出如上判决。董A某不服判决,对本案提起上诉。

因为本案的被告人年纪轻,犯罪情节比较恶劣,经办法官在接手案件后曾找过这几个未成年人的家长谈过话。

从谈话中,法官了解到,董A某、吴某、董B某的父母们很早就到温州务工。三名少年从小都是跟着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他们的父母因为平日奔波生计,每年只有过年的时候回一趟家,和子女几乎没有怎么沟通。

“连续的几起未成年外来务工子女抢劫案件让我觉得这个问题很严重。”鹿城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的法官介绍道。她最近连续经办了三起“民二代”抢劫案件,这些正值花季的少年们都被判处有期徒刑,要在监狱中度过自己的青春。

鹿城法院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异地籍未成年人犯罪占到犯罪总人数的90%。据分析,“民二代”犯罪类型集中在抢劫、故意伤害、贩毒、非法拘禁这四类暴力型犯罪中。这四类犯罪中,抢劫罪的数量又占到70%,近年来,异地籍未成年人的贩毒案件呈现上升趋势。

其次,他们的年龄层次分布在14周岁到17周岁,均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便辍学早早进入社会。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