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泥水工扔石头助交警抓冲卡者 致其伤残赔偿7万

www.fjnet.cn 2013-07-12 07:03  龚振岳 李竹青 来源:中新网 我来说两句

老李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见义勇为”的举动,换来的却是7万元的赔偿单。

去年8月,老李看到交警在马路上追逐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子,于是捡起一块石头扔了过去,正中摩托车大灯,摩托车驾驶员老王当即倒地,全身多处受伤,经鉴定为10级伤残。

不过,老王并不是逃犯。当天,他只是因为无证驾驶冲卡,才遭到交警追逐。

出院后,老王将扔石头的老李告上法庭。

“他被警察追,一看就是坏人”

老李捡起石头扔过去

根据老王、老李和警方的说法,事情的经过得到还原。

2012年8月的一天,晚上9点左右,交警正在余姚市区一个红绿灯口设卡检查。一辆无牌摩托车从远处驶来,交警示意司机停车,接受检查。

不料,摩托车摇摇晃晃一番之后,突然猛轰油门,冲卡狂飙而去。

交警立即驱车追赶,一直追到了一条小路上,摩托车迂回前进,交警无法超越,只能在后面紧紧跟随。

这一幕,恰好被在小路边做泥水工的老李看到了。

“他被警察追,一看就是坏人!”老李没有多想,顺手捡起路边的一块石头,朝摩托车砸过去。

这块石头砸中了摩托车大灯,摩托车一下子失去控制,驾驶员连人带车摔倒在地上,晕了过去。

摩托车驾驶员10级伤残

起诉老李“瞎见义勇为”

驾驶摩托车的正是老王,今年40多岁,从四川老家到余姚之后,就在一家建筑工地上干活,平时上下班都骑着摩托车,但没有驾驶证,也没有给摩托车上牌。

他说,自己当天见交警设卡,慌了神,所以才会冲卡逃走。

被送到医院之后,经诊断,老王的头部、眼角均有撕裂伤,需要缝针;左侧锁骨、肩胛骨骨折,需要钢架固定。经鉴定,老王左肩上的损伤已构成10级伤残。

“我逃是我的事情,他帮着警察抓我,怎么就能把我弄成现在这个样子?”今年4月,在跟老李协商不成后,老王向余姚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老李赔偿他医疗费等,合计10多万元。

法院调解下老李认赔7万

警方另外补偿了他3万

“我不就是没证没牌么,至于把我伤成这个样子?”在庭审过程中,老王坚持认为是老李的凭空想象和鲁莽行动,导致了他的受伤。

老李也觉得自己很冤:“他没错干嘛逃?不被警察追着,我也不会这么做啊。帮警察抓坏人,不应该吗?”

法院对此案进行了调解。昨天,老王和老李达成了调解协议:老李赔偿老王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7万元,分两期支付。

另外,公安机关也认为,老李是因为协助办案导致自身利益受损,出于这一点考虑,公安机关根据相关规定,补偿了老李3万元。

律师说法

老李动机是好的

做法值得商榷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张锦伟律师认为,在本案中,老李帮助警察执法的主观动机值得肯定,但做法有待商榷。

张律师说,老李在不知道警方为何追逐摩托车的情况下,凭自己的想象,做出了扔石头的举动,属于行为失当。

他告诉记者,如果警方追捕的是个杀人嫌犯,老李在协助警方的过程中把嫌犯弄伤了,一般来说,不会去追究老李的责任,但在本案中,老王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属于轻微违法行为,老李伤人的事实,大于协助警方的积极意义。

但老李的主观动机仍值得肯定,张律师认为,正是基于此,法院在调解过程中,没有完全支持老王10万多元的赔偿诉求,适当减轻了老李的赔偿额度。

钱江晚报 通讯员 余瑾 李平 本报记者 龚振岳 李竹青

  • 责任编辑:陈玮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