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际> 社会博览 > 正文

日本或重新考虑现行婚外子遗产继承制度合法性

www.fjnet.cn 2013-07-10 16:56   来源:环球网 我来说两句

【环球网综合报道】据日本《每日新闻》7月10日报道,针对婚外子女继承遗产时只占嫡生子一半的现行民法规定,是否违反日本宪法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而引起遗产分割纠纷的特别上诉,日本最高级法院于10日上午听取了当事人的辩论。婚外子一方称,“这项规定违反了宪法,有必要申请司法救济”。

据了解,在之前的审理中,法院曾判定该项法律并不与宪法相违背,但共同社分析称,情况很可能在计划于2013年秋季进行的最高法院判决中发生变化。

此次争议的开端为2001年7月发生在东京都的嫡长子、婚外子遗产分割纠纷案。东京市地方法院和东京高等法院此前判定婚外子财产继承的民法规定符合宪法,婚外子一方对次表示不满,并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婚外子一方指出,“尽管民法中此项规定的目的是尊重和保护合法婚姻,但现在人们对于家庭和婚姻的看法已经出现变化,因而这项规定已经没有存在的意义”,并强调称,“作为婚外子,从童年时期开始便饱受歧视,在精神上承受了太多压力,而这项规定令自己更加产生自卑感”。

而嫡生子方面则认为,“这项法律得到了大多数国民的支持,因而并不违宪”。

  • 责任编辑:林晨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