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法院首次勒令日企对“二战”劳工做出赔偿
www.fjnet.cn 2013-07-10 16:46 王欢 来源:环球网 我来说两句
【环球网报道 记者 王欢】日本共同社7月10日报道称,韩国首尔高等法院10日就4名韩国人以“二战”时期从朝鲜半岛被强掳至日本炼钢厂从事劳动为由向新日铁住金(原新日本制铁)索赔一案做出判决,裁定原告方胜诉,勒令该公司做出赔偿。该案2012年被韩国最高法院发回重审。 报道称,韩国法院在战后赔偿问题上勒令日本企业做出赔偿尚属首例。目前韩国还有5起类似案件正在审理之中,今后也可能出现更多索赔诉讼,此次首尔高院的判决结果对于其他同类案件势必将产生巨大影响。 2012年5月,韩国最高法院根据1965年的《日韩请求权协定》首次认定原告的个人索赔权仍然有效,驳回原告败诉的二审判决结果,发回首尔高院重审。 日本政府也一直根据该协定认定个人索赔权已失效,日本的法院也驳回韩国人的索赔诉讼。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 [ 05-14]中国劳工向日使馆递函 敦促解决强虏劳工问题
- [ 05-14]二战中国劳工团体今日将向三菱公司索赔3.7亿元人民币
- [ 05-14]二战劳工递敦促函 向日本政府提赔偿
- [ 04-05]唐山籍掳日劳工达成共识 坚持赔偿金每人40万元
- [ 04-01]中国二战劳工遗属向日本三菱索赔团昨日成立
- [ 05-29]韩国首次判定二战被强征劳工对日企索赔胜诉
- [ 02-22]日本高院驳回酒田港强掳中国劳工案索赔诉求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