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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冤假错案 中国强化法官责任追究制

www.fjnet.cn 2013-07-09 18:24  双瑞、黎华玲、李亚楠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新华网郑州7月9日电(记者 双瑞、黎华玲、李亚楠)近日,河北“王书金案”主犯由于被认为是另一起已执行的强奸杀人案件“聂树斌案”的疑似真凶而备受舆论关注。这跟近年来司法领域冤假错案频出有关,公众对司法公信力和法官公正判决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和期待。

在河南,一名“眼花”法官已经为自己的错判付出了代价。在审理一起致3人死亡、2人受伤的交通肇事案时,他以不能证实的依据对肇事司机做出有期徒刑两年的减轻处罚判决,后自称“眼花”错判,引起舆论哗然。很快,这名法官就被追究了刑事责任,目前已开庭审理。

“给法官一个‘紧箍咒’,谁用权就要负责一辈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组长王宏昌说,实行并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制是为了促使法官更加小心谨慎地行使手中的权力,清除法官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提高滑坡的司法公信力。

近年来,中国司法领域出现多起社会影响广泛的冤假错案,最近陆续得到纠正的就有浙江陈建阳5人劫杀冤案,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等。仅在河南,2010年“赵作海案”发生后,又相继出现“时建锋天价逃费案”、“智障人吕天喜抢劫案”、“眼花法官”等几起错案。

公众对司法公信力的心理预期遭受了严重挑战,不少错案演变成全社会参与讨论的公共事件,中国人对司法公正的期盼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热度。这个事关人权的问题同样引起了海外的极大关注,也受到中共高层的重视。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7月4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提出,冤假错案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极大伤害,要坚决防止和依法纠正冤假错案,他还希望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信心。

错案责任追究制已实行多年,而河南法院系统亮出的应对利器是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这意味着法官们即便不在原位了,也会受到追究,这被认为是迄今力度最大的一种手段。

在评价一系列冤假错案的由来时,法律人士认为,个别法官素质低下、责任意识淡薄,甚至徇私舞弊、枉法裁判是重要原因。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回应“眼花”案也称:“这暴露出法官司法良知丧失、职业道德沦丧,超出了社会公众的底线。”

  • 责任编辑: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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