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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信息公开政策屡遭“执行难”

www.fjnet.cn 2013-07-08 12:43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公开什么

“哪些内容可以公开呢?”王涛汇总了论坛信息,告诉本刊记者,论坛上家长咨询的是学校的招生数量、班级数量、招生有哪些途径以及这些途径又有着怎样的流程。

这些诉求与21世纪教育研究院本次的调研数据不谋而合,调研显示:79%的小升初学生家长最希望公示点招、共建、条子生、推优、电脑派位等入学方式的人数和比例。五成以上的家长希望公示初中划片信息、当年招生计划、录取结果以及招收“片内生”和“择校生”的比例。

教育部2010年发布《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对信息公开内容有明确要求。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中小学要重点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学校招生的计划、范围、对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评优奖励办法,学校收费的类别、项目、标准、依据、范围、计费单位和批准机关以及监督电话等。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也于2012年在《关于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中将公示的内容界定为:经区县政府批准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方案和招生部门的具体实施意见、当年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计划及接收学生的结果等。

尽管如此,21世纪教育研究院的调研小组在调研中,向有关方面提出公开招生信息等申请,却屡遭拒绝。“大部分教委不予回应,部分教委以录取结果涉及学生隐私,‘不属于公开范围’而笼统告知不公开,或称信息正在统计中,‘信息不存在’简略回答。”郭君告诉本刊记者。

受访专家均建议,义务教育阶段的信息公开,应从源头做起。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教育室副主任方光伟表示:入学的规则和程序应首先予以公开,“如果规则、程序透明了,大家的意见就少了。”

“不应仅仅关注升学的信息公开。”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建议,应首先公开学校获得的财政投入,因为造成教育资源不均衡的原因之一,是不同学校获得的财力支持不一样,公开财政投入有助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均衡发展。

对信息公开的边界,受访专家也提出了意见。方光伟从公民隐私角度出发,建议不必把学生姓名和家庭住址等信息公布出来;香港城市大学公共及社会行政学系博士后研究员杨振杰介绍道,香港官方是从来不会发布中学学校排名信息的。

  • 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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