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局长植伟光被免职并移送司法机关

www.fjnet.cn 2013-07-04 17:33  羊城 来源:羊城晚报 我来说两句

上月3日被纪检部门带走调查的花都区水务局局长植伟光最终没能逃脱免职的命运:花都区人大常委会会议近日表决通过,免去其局长职务,由黄栋洲接任。截至目前,相关部门并未就植伟光犯罪内容作进一步披露。

6月17日,有媒体及门户网站最早刊发植伟光“出事”的消息:本月3日他被纪检部门带走协助调查。此后,花都区委召开内部会议,通报植伟光被带走之事,同时宣布由区水务局党委书记明良灿暂时主持区水务局工作。6月中旬,花都区建设局局长黄栋洲已调任水务局,拟任局长(详见本报6月18日A14版相关报道)。

6月20日,广州市纪委常委梅河清在新闻发布会上证实,花都区水务局局长植伟光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纪检部门查处。鉴于其涉嫌经济犯罪,已经移送司法机关做进一步处理。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