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信阳民警开警车进驾校练车 被通报批评关禁闭

2013-07-04 17:26:15  来源:大河网  责任编辑:林洪熙   我来说两句

7月3日17时许,新浪微博网友“@吝泪姑娘”在微博称:“刚在淮滨县赵集镇的老驾校练车,竟然遇到这么一幕:警车拿来练车,私用?敢问现在多少人无证驾驶呀!”

记者从微博中看到,一张照片显示,一名男子从驾驶位置探出头来,查看车是否倒正。另一张照片显示,一男子刚从驾驶位出来,警车四周围了三四个人。

经调查,该警车车牌为豫 S3122警,隶属于信阳市淮滨县公安局警车。练车地点为信阳市淮滨县赵集驾校。

警车为何成了驾校的教练车?

7月4日早,记者联系到了淮滨县公安局,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安排局纪委、督察大队开展调查。

调查情况如下:2013年7月3日下午,淮滨县公安局赵集派出所民警王义志(男,2012年入警分配至赵集派出所工作)出警后返回派出所途中,因其本人系赵集镇一驾校学员,近期将参加驾校考试,便让司机将警车开到驾校内练车,被同校学员用手机拍照后发到网上。

7月4日上午,淮滨县公安局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处理意见,认为群众反映情况属实,王义志的行为违反了警车管理使用规定,处理结果如下:一、对王义志关禁闭七天;二、对赵集派出所所长刘辉诫勉谈话;三、在全局内通报批评。对王义志的禁闭处理已于7月4日开始执行。(大河网讯肖宏伟 李凯)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