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河南濮阳四家污水处理厂“难产” 被环保部“限批”

www.fjnet.cn 2013-07-04 17:29   来源:河南日报 我来说两句

今年5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公布2012年度全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处罚决定,濮阳市因为没有在2012年底前建成4个污水处理厂,被环保部“限批”,暂停审批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这意味着,濮阳市一批刚上马的涉及排污水的企业,都被迫暂停环评审批手续。

环保部对濮阳市“限批”后,省政府主要领导迅速作出批示,要求该市严肃处理、严格整改、确保完成污染减排任务。近日,记者随省环保厅有关人员赶赴濮阳,对未按期完成4个污水处理项目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调查。

濮阳被环保部“限批”

去年环保部与河南省政府签署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根据这一责任书的要求,濮阳市要在2012年底前建成4家污水处理厂,分别是台前县污水处理厂、范县产业集聚区濮王污水处理厂、濮阳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濮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按照要求,省环保厅与濮阳市政府也签署了同样的目标责任书,濮阳市承诺必须在2012年底前建成这4家污水处理厂。然而,到去年年底,4家都没有完成,台前县污水处理厂还没有开工。

谁也没想到,国家环保部这次硬起手腕,动了真格,对濮阳市实行“限批”,暂停审批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

随后,省环保厅也作出处罚决定,对城镇(产业聚集区)污水处理设施未按目标责任书落实的濮阳、漯河两市,暂停审批除民生工程、公共设施建设以外所有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要求两市政府高度重视,切实负责,认真整改,并依照相关规定,责成监察部门立案调查,追究污水处理厂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责任。

项目环评暂停审批,这意味着濮阳市无法再上马除民生工程、公共设施建设以外的新项目。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