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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性侵阴霾为何难驱? 专家称不能仅靠“师德”

www.fjnet.cn 2013-07-04 09:03  易运文 来源:光明日报 我来说两句

6月25日,一条“公立学校体育老师强奸女学生致其怀孕”的微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据该微博报料称,“深圳一所公立小学五年级女生怀孕并堕胎,作案者为其体育老师廖某!”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这次受害的女生在深圳龙岗区大康小学读五年级。龙岗公安分局民警称,目前犯罪嫌疑人廖某已被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龙岗区教育局负责人对此表示,该局对教师的失德违纪行为“零容忍”,该教师涉嫌性侵事件一旦定案,龙岗区教育局将立即将该名教师开除出教师队伍,撤销其教师资格,终身不得从事教师行业。该负责人同时表示:“我们将汲取此次事件的深刻教训,全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校园性侵事件,不仅是师德问题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能够有效遏制日益多发的校园性侵事件吗?

就在“龙岗教师性侵事件”发生前不久,深圳召开全市教育系统加强工作作风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会议,会议印发了《深圳市中小学师德档案制度(征求意见稿)》。根据这个征求意见稿,出现“对学生有性骚扰等不良行为的”等共14项师德失范行为的教师将被“一票否决”。

但,一些校长和教师接受记者采访时却普遍认为,上述规定在现实中很难操作,很难行得通。

“我甚至怀疑出台这样的师德‘一票否决’规定是否有必要。”罗湖区一位小学校长直言不讳地谈了他对师德“一票否决”的看法。他说,在14条规定中,有些违规行为明显是属于法律范畴的。如果触犯了法律,不管是教师还是其他行业的从业者,都应该用法律来制裁,而不是用道德去处理。

多面性是人性的一个基本特质。一位教师提出,一个各方面都没有什么劣迹,甚至口碑良好、教学成绩优秀的教师,也有可能产生性侵女学生的邪恶念头。事实上,各地出现的一些有性骚扰行为的教师,在暴露前往往都是“师德楷模”。

2012年,深圳某培训学校老师魏某以过生日为名请学生喝酒,将女学生灌醉留宿并实施强奸。而事发前,魏某是同学们眼中好老师的典范。“他看起来稳重,温和,为人师表。”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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