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新疆加大打击暴恐活动力度维护社会稳定

www.fjnet.cn 2013-07-03 06:39  贺占军、赵春晖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有关负责人2日介绍,为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继1日悬赏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之后,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又发布通缉令,公开通缉近年来一批杀人、纵火、制作爆炸装置实施暴力恐怖犯罪活动案件的11名在逃犯罪嫌疑人。

为发动群众,形成全民参与的“人民战争”,自治区公安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发布了《关于检举揭发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的通告》。

《通告》称,凡知悉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的各族群众,可以通过口头、书面、电话、网络等方式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公安机关予以奖励,并对检举揭发人予以保护和保密。对提供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在公安机关破获暴力恐怖犯罪案件、抓获暴力恐怖犯罪分子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给予5-10万元的奖励。

自治区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对知情不举、包庇、窝藏、帮助暴力恐怖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参与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投案自首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

自治区公安厅介绍,近年来,新疆公安机关侦破一批杀人、纵火、制作爆炸装置实施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的案件,一批犯罪分子先后落网,受到法律严惩,但仍有犯罪嫌疑人在逃,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为尽快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绳之以法,消除危害,自治区公安厅2日发布通缉令,对11名犯罪嫌疑人(具体名单已在互联网公布)予以公开通缉,请各族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检举揭发。

公安机关同时正告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是唯一出路。对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将依法予以宽大处理,如果一意孤行,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记者贺占军、赵春晖)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