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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事件频发刺激公众神经 环保执法须破利益藩篱

www.fjnet.cn 2013-07-03 06:39  王永吉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环保执法不力探因:亟待冲破利益藩篱

就在官方不断加码,通过立法加强惩治环境污染行为的同时,公众更加关心相关法律能否落实,因此,环保执法如何真正“落地”也成为舆论的关注焦点。《人民日报》曾发表评论指出,在法律明文禁止下,企业还敢向地下直排未经处理的污水,根源在于现实中的法治不力。

谈及环保执法不力的深层原因,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高利红表示,现在的执法体制很难保障执法人员严格依据法律规定来执行,执法往往受制于各种复杂的利益制约从而偏离法律的规定。她指出,解决目前环保执法中存在的问题,需要严格依法行政,保障执法人员依法执行的权力,尤其是要坚持严格的执法程序,避免依手谕、口谕、会议精神执法的现象。

环保执法要真正落到实处,环境信息公开不可或缺。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环境法专家杨素娟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说,政府要加强责任意识,积极推动企业尤其是重点污染企业的信息公开,对一些违法企业予以曝光。特别是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方面,掩盖解决不了问题,政府应及时公布信息,指导公众及时规避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对此,备受关注的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专门增加一章来保障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权利。

环保执法亦离不开公众参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周珂说,中国法院受理大气污染案件的数量非常低,大气污染因其受害群体不确定、损害后果不明显,很难提起公益诉讼。公众参与的具体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细化,例如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公众监督的权利应当在立法中更加明确,并在管理机制上加以确认。

对此,环境保护法草案二审稿亦有了明确规定,对于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中华环保联合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环保联合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还有专家指出,目前中国环境犯罪形势的惩处机制处于低效运作,对一些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刑事惩处缺位,“以罚代刑”的现象普遍。因此,应提高环境违法案件的惩处力度,需加强与公检法之间的联动,做到无缝对接,最大限度地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环境违法行为。

谈到环境治理的前景,杨素娟说,中国的环保制度还是比较先进的,相关法律法规、环评制度等都有,国外无非也是这些,问题出在中间环节。她对修订中的环境保护法充满期待,认为环保问题会在立法方面取得一定突破。但最重要的还是法律理念,“有先进的法律并不一定能解决问题,前提是要每个人都尊重法律。(完)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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