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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杀人逃亡精神失常 病愈方知“死者”还活着

www.fjnet.cn 2013-07-02 08:26  刘帅 来源:大江网 我来说两句

为“报仇”持刀行凶杀人

1993年10月27日,时年21岁的邓明,因抢劫被安福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在1997年2月13日刑满释放。

回到位于枫田镇的家中后,邓明养猪、养鱼、种菜样样都来,因为人肯干,家庭收入也还不错,小日子过得安定而自足。

然而在2003年,距离他人生第一次犯罪的9年后,邓明再次亲手打破了生活的平静。那年初,因为在打麻将时发生口角,邓明与同村的村民刘达打了起来,处于下风的邓明被对方打伤,到医院花了100多元看病。

事后,邓明向刘达讨要医疗费,遭到对方断然拒绝。从此在邓明心里,便产生了要报复刘达的想法。一心要“血债血偿”的邓明,特意准备了一把杀猪刀,并精心磨开。

同年7月25日下午,邓明养鱼放草回来,见到刘达在邻居家看别人打麻将。邓明一声不吭,坐在家里连抽了三根烟。考虑了十多分钟,邓明最终决定拿刀捅死刘达。

当邓明走近刘达时,包括刘达在内的所有人都没觉察出一丝异样。只见邓明弯腰将手伸进自己的雨鞋里,等他猛然起身时,手里已经多了一把明晃晃的尖刀。刘达还没来得及叫喊,腹部和胸部各被捅了一刀,倒地不能动弹,血流如注。

“杀人了!”在村民们的叫喊声中,邓明仓皇逃离。他的脑海中,刘达中刀倒下、昏死过去的情景不断回放着。“这下死人了”,邓明觉得自己下手太重,此时强烈的惊慌和恐惧一阵阵袭来,已经完全清醒过来的他告诉自己,快逃!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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