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称缺乏有效问责机制致“三公问题”屡审屡犯
www.fjnet.cn 2013-06-30 11:03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我来说两句
问诊部门预算“顽疾” 缺乏有效的问责机制,导致一些中央部门预算执行中“老问题”屡审屡犯 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58个中央部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同时根据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对会议费和出国(境)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研究人士认为,中央部门一直走不出“屡审屡犯”的怪圈,既有俭朴政府应有意识缺乏的原因,更重要的是缺乏有效的问责机制。 部门预算执行四“不到位” 《瞭望》:部门预算执行主要存在哪些问题? 负责人:从审计情况看,这些部门普遍建立了预算执行进度公示和预算核减机制,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一些部门的预算执行仍不到位。 一是结转结余资金量大。由于工作计划与预算安排衔接不够、年初预算未落实到具体项目、资金拨付晚等,此次审计涉及的部门预算有16%未执行,形成结转结余356.34亿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25.24亿元。 二是相关预算管理制度与实际不适应。从近几年的审计情况看,目前一些预算管理制度和规定不够明确完善,其中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界限不清,基本支出实物费用定额未与部门预算挂钩,项目支出内容又多与基本支出雷同,基本支出“项目化”倾向明显。有的在项目预算中编入部分基本支出内容,有的将项目资金调剂用于基本支出,混淆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之间的界限,影响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定员定额管理改革的严肃性和预决算的准确性,不利于控制行政成本和规范部门预算管理。 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进一步明确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界限,科学核定并动态调整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不断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同时严格预算的刚性约束,切实降低行政成本。 三是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审计结果显示,20个部门本级和11个所属单位无预算、超预算采购7.12亿元;23个部门本级和28个所属单位未经批准采购进口产品或超标准采购等5.17亿元;12个部门本级和28个所属单位未按规定集中采购或公开招标采购7.46亿元。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政府采购预算缺乏“硬约束”,一些部门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重视不够、管理不够到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计划编报工作衔接不够,有关主管部门对各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计划审核把关不够严格;公开招标投标、集中采购制度的实施流程、环节等方面的规定不够具体、明确,可操作性不强,监督检查工作还不到位。 四是部门决算草案部分内容编报不准确。审计部门决算草案编报情况发现,由于账务处理或报表填列不合规,42个部门的决算草案部分内容不够准确,涉及金额合计40.74亿元,占审计资金总量的1.44%。 此外,对中央预算单位是否实行部门预算管理还缺乏具体标准,2012年实行部门预算管理的166个中央一级预算单位中,有11家单位中央财政没有安排基本支出;在不实行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中,却有11家单位获得财政安排的基本支出31.14亿元。 对于这些问题,各有关中央部门采取了多方面措施整改。有的在审计进点前,便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有的在审计过程中,注重加强边审边改;有的在审计结束后立即部署整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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