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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被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砸中了?——关于“超低价房”诈骗的那些事

www.fjnet.cn 2013-06-29 10:32  涂铭、袁硕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捡漏的“拍卖房”

办案人员介绍,法院、银行等机构每年都会拍卖经过司法程序的房产,这些房产的价格一般比市价略低,而且大部分人对法院、银行拍卖的认知程度低,不熟悉其中的流程,所以很多人认为拍卖过程中会存在“猫腻”,如果自己有“关系”走后门,就能以更低价购入,是一个捡漏的好机会,而这种心理往往被犯罪分子利用。

据介绍,犯罪分子往往谎称认识或者自己就是法院、银行负责拍卖的工作人员,牢牢抓住人们渴求低价购房的心理实施诈骗,尤其是行受骗双方是亲戚、朋友的话,这种“杀熟”的成功几率更大。

被害人严女士、严先生是兄妹,他们有个外甥许某,自称是一家银行的总裁秘书。2012年10月,许某对严女士和严先生说他们银行最近拍卖一些抵押房产,价格非常便宜,广渠门附近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总价只要37万元,他特意给家里人留了几套。严女士和严先生听了都觉得这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当年12月,严先生和严女士先后将各自的两张共计46万元的银行卡交给许某后,在等待“收房”的过程中发现46万元被多次取走,并且都是普通消费。发现有诈的严先生和严女士开始要求许某还钱,而外甥许某竟然开始威胁他们的人身安全。许某归案后供述称自己根本不是银行总裁秘书,买卖房产一事纯属杜撰,目的就是骗钱用作生活费。

在近年西城区检察院办理的13起案件中,有11件嫌疑人与被害人为亲属、朋友等关系,占85%。在这些案件中,受害者大多会因为是“熟人”而放松警惕,而法院、银行拍卖,又是一个经常用到的、很合理的诱饵。

办案人员表示,对于这种“拍卖房”骗局其实很容易识破,银行、法院进行拍卖时都是有法定程序的,并且由正规拍卖机构组织,内部人员无权私留、私分,拍卖价格虽然低于市场价格,但不会低得离谱。

  • 责任编辑: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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