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新闻中心> 国内新闻> 社会 > 正文

谁被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砸中了?——关于“超低价房”诈骗的那些事

www.fjnet.cn 2013-06-29 10:32  涂铭、袁硕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新华网北京6月29日电(涂铭、袁硕)近年来,高房价已成为购房族不得不面临的残酷现实。在高房价的逼迫下,一些购房者将购房的希望寄托于能买到各种形式的“低价房”,这也让犯罪分子将目光投向了这些期待天上掉馅饼的购房者。

北京市西城区是不折不扣的房价“高地”。2010年至今,西城区检察院共办理涉及购房的诈骗钱财案件13件13人,涉案金额340余万元。而这些诈骗案件中,所占比重最大的还是以“低价购房”为诱饵行骗。

——虚拟的“经适房”

西城区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经适房、两限房、公租房、廉租房,这四类保障性住房对于无房族来说无疑是极具诱惑性的,但一些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人们急于购房、盲目追求低价、不了解相关政策实施诈骗。

许某是一家房地产经纪公司的负责人,史某是公司新聘用的房产买卖部经理。2010年11月,史某称自己手里有4个经适房的指标,每平方米6000元左右,需交8万元的订金,但保证能在2011年和开发商签购房协议。许某听后动心有意购买一套,为此特意去网上查了史某所提到的两个楼盘,结果那里的确在建经适房。

觉得万无一失的许某和史某签订了预订协议书,把8万元钱转给了史某。随后,许某又帮朋友订了一套,并交给史某8万元。事后,许某反复思索觉得其中有诈,但再找史某要回已交的16万元时,已经无法联系上史某了。

办案人员表示,作为业内人士,许某对经适房分配政策是明知的,但为了贪图利益“自愿”上钩。事实上,按照北京目前的政策,购买经适房首先必须符合申请条件,需要填写相关表格,提供相关证明,配合街乡镇组织调查、评议等,待街乡镇提出初审意见、配租配售方案后录取并上报区县。这意味着私下购买经适房都是被绝对禁止的,有些不法分子自称掌握经适房指标,可以随意买卖是不可能的。

  • 责任编辑:黄晓夏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