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海口:16岁学生持钢管殴打同学 被处罚金千元

www.fjnet.cn 2013-06-26 21:19  高鹏 来源:南海网 我来说两句

南海网海口6月26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高鹏 实习记者税博)6月26日,海口市民李先生南海网反映,他弟弟21日中午在住处被人持钢管殴打。记者从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了解到,辖区派出所经过调查核实,对打人者做出拘留15日并处1000元罚金的决定,考虑到伤者伤情比较轻微,且打人者为16周岁的在校学生,据相关法律规定,拘留不予执行。为警示教育该打人者,处于最高1000元的罚金。

6月26日下午,南海网记者在省中医院住院部见到了李先生的弟弟阿亚(化名),他躺在病床上,尽管从外表看不出他受过伤,但他显得十分没精神。“我现在还觉得头痛,肚子有时候也会痛。”阿亚摸着头说。

李先生介绍,6月21日中午,阿亚从龙昆上村一网吧回到龙华路月朗新村的出租屋,几分钟后有人连续敲门。阿亚把门一打开,一男子就用钢管打他,躲闪中阿亚还是被打到头部、背部。该男子手持钢管对阿亚殴打了约两分钟,期间还有7、8个同龄男子在把着门,不让阿亚跑出去。阿亚很快被打倒在地,这伙人就离开。

阿亚的姐姐闻讯赶来后,赶紧报警,并把阿亚送到了医院,经检查,为左侧额部头皮挫裂伤。阿亚回忆说,他和打人者相识,都是海口市某技工学校学生,但他先前已经退学,目前正在工作。当天中午在网吧上网时,曾与打人者对视了几眼,他猜测打人者因此怀恨在心,导致自己被殴打。

南海网记者从海口龙华公安分局了解到,打人者在辖区派出所对其进行询问时说,阿亚因为私事曾经多次辱骂、威胁他。辖区派出所经过调查核实,对其做出拘留15日并处1000元罚金的决定,考虑到伤者伤情比较轻微,且打人者为16周岁的在校学生,据相关法律规定,拘留不予执行。为警示教育该打人者,处于最高1000元的罚金。

辖区派出所也曾召集双方进行协调,但由于分歧较大,协调无果,警方对打人者做出上述处理。

  • 责任编辑:黄晓夏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