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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环境污染罪司法解释出台:贵在不折不扣

www.fjnet.cn 2013-06-26 15:41  闫海超 来源:中国环境报 我来说两句

“砰”的一声枪响,可以是致命的一击,也可以是煞人的警示。对“两高”最新发布的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而言,正如同这样一声枪响,打击的是环境污染犯罪,震慑的是环境污染行为,让严刑峻法守护环境安全底线,威力可谓空前。

新的司法解释降低了环境污染犯罪的入罪门槛,明确了污染环境罪的入罪标准,为从严治理环境污染提供了必要的法理依据,操作性较之前大大增强。

如此良器,此时不用更待何时;法贵必行,不折不扣方显威力。

“打铁还需趁热”。各地应尽快行动起来,依法严惩一批典型环境污染案件,对违法犯罪分子产生极大的震慑作用。兴奋之余,我们也有必要扪心自问,面对形形色色的环境污染犯罪行为,面对操作层面的大量实际问题,我们真的准备好了吗?有哪些问题需要尽快解决?有哪些方面需要尽快加强?

长期以来,由于入罪门槛高,使得我国进入司法程序的污染环境类刑事案件非常少,此外,还有一部分污染环境的案件达不到立案标准,行政执法部门以往只能以行政处罚等方式进行查处了结。

而集中到法院进行审理的环境刑事案件,也主要是资源类犯罪案件,鲜有污染案件。但是新的司法解释降低入罪门槛后,以前一些达不到立案标准、只能进行行政处罚的案件,现在就会达到了立案标准并进入司法程序,不仅资源类案件会增加,而且污染类案件也将会大幅上升。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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