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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报:幼龄女童遭饿死 应加强“法保”“人保”

www.fjnet.cn 2013-06-26 15:36  小钟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6月26日电 新加坡《联合早报》26日刊载投稿文章指出,近日,南京市两名幼龄女童饿死家中的惨剧值得每个人反思,在保护这些“问题家庭”中的孩子时,关键要靠“法保”及“人保”,也就是法律的规定再细一点,执法的力度再严一点;同时,广大民众的自我修养再高一点,生命救助意识再多一点,社会责任感再强一点。

文章摘编如下:

6月21日,南京市江宁区一小区内发现两名幼龄女童(3岁和1岁)死于家中,据警方消息,疑似为饿死。据称,其父犯罪被抓坐牢,爷爷奶奶已经去世,母亲有吸毒史。当日下午,犯罪嫌疑人乐某(两名死亡孩子的母亲)已于21日下午被抓获归案。目前,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已被江宁警方刑事拘留。

儿童,如同初开的花蕾,稚嫩、弱小,最需要关爱和呵护。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却时常出现因为对儿童关爱不够而使儿童饱受摧残甚至命悬一线的状况。面对这样一些幼小生命的陨落,面对这样一群来自没有父亲的照顾,母亲是吸毒人员的“问题家庭”,笔者忍不住想发问:“在如今这个物质丰裕的年代,为何还会发生这种惨剧?”“谁来为这些‘问题家庭’中的孩子撑起一片远离伤害的天空?”

俗话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谁来保护这些“问题家庭”中的孩子们?笔者认为关键还得靠 “法保”及“人保”。

“法保”,指的是法律的规定再细一点,执法的力度再严一点,对有恶劣行为的人惩罚再重一点。在设立救助机制的同时广泛设置能够满足抚养、监护、教育失爱儿童需要的儿童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配合法律法规的实施,以避免此类悲剧再度上演。

“人保”,指的是广大民众的自我修养再高一点,生命救助意识再多一点,社会责任感再强一点。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他不仅是父母的,更是国家的。大量服刑人员和吸毒人员的子女,生存境况一直堪忧。一旦发现这些“问题家庭”中的孩子没有受到良好的照护,或受到监护人的虐待,那么广大民众不能坐视不管,应当勇于担当,敢于救济。综合相关部门、社区、志愿家庭、孩子亲属的力量,给这些孩子以庇护,为这些孩子撑起一片蓝天。

关爱孩子,是社会、是国家,也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愿以此事为鉴,让孩子们能够在同一片蓝天下共享阳光雨露,健康快乐地成长。(小钟)

  • 责任编辑:林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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