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新闻中心> 国内新闻> 社会 > 正文

父亲倒车不慎轧死2岁儿子 保险公司被判赔26万

www.fjnet.cn 2013-06-26 14:11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父亲倒车不慎轧死两岁儿子 保险公司被判赔26万元

漫画 俞晓翔

漫画 俞晓翔

倒车时,不慎将自己的亲生儿子轧死,高沃向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提出理赔,但对方以死者是高沃的家人为由,拒绝赔偿。无奈之下,他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

建邺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不成立,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三责险范围内赔偿高沃26万元。对于这个结果,保险公司表示不服,提出上诉。近日,南京市中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的裁决。

起诉 父亲倒车轧死儿子,保险公司拒赔

去年4月的一天,高沃开车带着两岁的小儿子到浦口区一商业街的室内游泳馆游泳。到了那里,高沃让儿子先下车等着,自己去找车位。

小家伙很是兴奋,跑来跑去,可就在这时,悲剧发生了。高沃在往后倒车,准备停进车位时没有注意到儿子,结果一下子就撞了上去,孩子终因伤势过重死亡。交管部门认定高沃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考虑到他撞死的是自己的儿子,因此没有让他承担刑事责任。

事后,高沃向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提出理赔,遭到保险公司拒绝。于是他起诉到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三责险范围内,支付保险理赔款42.2万元。

  • 责任编辑:陈颖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