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妻补办结婚证后遇尴尬 登记信息仍显示已婚
www.fjnet.cn 2013-06-25 23:27 来源:中新网 我来说两句
■小丹怒告民政局 小丹无奈向东陵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发证机关东陵区民政局告上法庭。小丹的前夫小军作为第三人也参加了庭审。 各方说法 ●小军:与小丹还是已婚状态 小军承认两人是在离婚后去补办的结婚证,当时婚姻声明为已婚,不过他认为走的是复婚程序。当初离婚是为了买房,实际是假离婚。所以两人现在还是已婚状态。 ●小丹:小军是在报复 小丹的代理人指出,小军是为阻挠小丹再婚编瞎话,两人正在为变更孩子抚养权打官司,这是在报复小丹。 ●东陵区民政局: 具体行政行为无过错 东陵区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也指出,办理复婚需要离婚证,重新登记结婚,与补办结婚证有本质区别。在补办结婚证过程中,两人都到了现场,并作出已婚声明,民政局的电脑上也显示双方为已婚,才给补发结婚证。婚姻登记处已尽了必要的审查义务,具体行政行为并无过错。 ●法官: 可确认补办结婚证行为无效 法庭并没有当庭宣判此案。不过庭审结束后,主审此案的东陵区法院行政庭法官王蓓向记者介绍,从庭审情况看,小丹和小军出于个人目的,在已离婚状态下欺骗婚姻登记机关,骗取结婚证的意图还是很明显的,应该说婚姻登记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过错,但确实是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在前,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行为在后,客观结果有误,所以她觉得可以确认补办结婚证行为无效,当然判决结果还要合议庭合议后作出。 案件“呼唤”信息联网 法官王蓓说,此案暴露出目前法院离婚判决信息没有与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登记信息联网,造成目前婚姻登记机关掌握婚姻信息不全面,甚至出现相反信息的尴尬。 王蓓建议婚姻登记机关应主动联系法院寻求联网,以尽快更新自己的婚姻登记信息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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