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贵州省将出台新规:民族产业或可减免税款

2013-06-25 23:13:28  来源:中新网  责任编辑:陈颖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贵州省将出台新规:民族产业或可减免税款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落实民贸民品优惠政策推动民族地区加快产业发展的意见。

据介绍,贵州将从四个方面推动民族地区产业发展。其中对国家定点边销茶生产企业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对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减15%征收所得税。对在民族自治州新建的民贸民品企业,自获利年度第1年至第2年,免征其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第3年至第5年,按适用税率减半征收其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此外,对民贸民品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在一个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研究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姚蓝洁)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