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新闻中心> 国内新闻> 经济 > 正文

7月1日起大连市将全面推广使用网络发票

www.fjnet.cn 2013-06-25 22:11   来源:中新网 我来说两句

●付款并索要发票。

●纳税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国税局办税服务厅领购网络发票。

准备资料

1.票种核定:凡在主管税务机关已办理过发票领购手续,且属于推广使用网络发票范围的纳税人,应填写《网络发票登记表》(一式三份,纳税人、税务机关、运营商各一份),重新进行网络发票的票种核定。

2.网络发票入网协议(VPDN业务)签订:携带《网络发票登记表》、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公章、发票经办人身份证明。

3.领购网络发票:携带《发票领购簿》、《发票领购及变更信息情况表》(在表中加盖公章和发票专用章)、《网络发票登记表》和发票经办人身份证明。(张月)

  • 责任编辑:陈颖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