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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女白领怀孕 单位停缴社保还解除劳动合同

www.fjnet.cn 2013-06-25 14:13   来源:浙江在线 我来说两句

女职工常被用人单位

五种方式隐形侵权

“之前,我们也碰到不少外贸、通信类公司以女职工擅自结婚为由而将其开除的。”王露莺说。在市总工会所接到的投诉中,记者也发现,结婚、生育权被侵害,孕期、产期、哺乳期受到不公平对待的情况占了相当大部分。

事实上,也有不少女职工向工会反映,尽管没有因怀孕被开除,但也存在被用人单位以种种隐形的方式侵权。市总工会对此进行了总结,大致分为以下5种常见“模式”。

1.有不少用人单位为了减少负担生育成本,明确拒招女青年尤其是生育期女性;

2.用人单位在与女青年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规定几年内不得结婚怀孕,否则要交违约金或解聘;或要求女职工“排队”生育,怀孕前需要通知用人单位;

3.用人单位得知女职工怀孕后,通过调岗等方式降低她们的收入,迫使职工本人提出辞职;

4.不考虑孕妇、产妇的特殊情况,继续保持较高的工作量和考核标准,以不轻易同意产检请假等方式迫其辞职;

5.一些女性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中工作环境得不到改善,仍从事接触各种辐射、有毒物质、高空危险作业,长期超负荷工作而导致流产。

“三期”内

可调岗不可降薪

每个女职工几乎都会经历孕期、产期、哺乳期,也就是所谓的“三期”。浙江海宝律师事务所的工会援助律师周阳娟说,如果用人单位在“三期”内对女职工“动”了,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很多女职工‘三期’权益受损,往往选择息事宁人。事实上,她们应该勇敢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周阳娟提醒女职工,平时应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注意证据的收集,避免出现日后被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无证据提交的局面。

周阳娟还特别强调了一点———在“三期”中,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女职工的工作岗位,但不得降低其工资待遇。

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露莺补充说,当然,法律给予了女职工“三期”权益保护,但这并不是女职工不努力工作的借口,权利也不能滥用。如果女职工在此期间任性妄为、严重违纪,用人单位仍然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 责任编辑:蓝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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