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新闻中心> 财经新闻> 经济与法 > 正文

中石油虚开2079万元发票 用于发职工购物卡等

www.fjnet.cn 2013-06-24 16:18   来源:审计署网站 我来说两句

十一、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祝世寅滥用职权案

审计署2011年在审计中发现,2006年至2007年,祝世寅违规批准下属公司高价收购上海市一污水处理企业股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2011年8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中央纪委监察部查处。2012年10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祝世寅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目前,国有资产损失已全部追回。

十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双城市支行原行长谢家斌等人失职渎职案

审计署2009年在审计中发现,2007年至2008年,谢家斌及该支行原副行长姜晓秋、原高级主管富实等人,在办理粮食收购贷款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造成近2亿元贷款资金被骗。2009年9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公安部查处。2013年2月,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分别判处谢家斌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姜晓秋有期徒刑3年6个月,富实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十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辽宁东港市支行原行长李虓等人违法放贷案

审计署2010年在审计中发现,2007年,李虓及该支行原副行长岳富春等人违反信贷审批程序发放贷款2亿多元,部分信贷资产面临损失风险。2011年5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公安部查处。2012年12月,辽宁省义县人民法院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分别判处李虓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岳富春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各处罚金10万元。

十四、贵州省石阡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史勋宏滥用职权案

审计署2011年在审计中发现,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史勋宏违规批准低价出让土地并擅自允许企业无偿变更土地用途,致使国有土地收益流失。2012年3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铜仁市人民检察院查处。2012年11月,石阡县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判处史勋宏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十五、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李荪受贿案

审计署2011年在审计中发现,2009年至2011年,李荪在沈阳市沈北新区与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异地占补耕地过程中,涉嫌侵占土地开发资金。2011年10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丹东市纪委查处。2012年12月,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和行贿罪判处李荪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对同案其他3名责任人也分别作出刑事处罚。

十六、贵州省石阡县地方税务局原副局长刘强受贿案

审计署2011年在审计中发现,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刘强等人通过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不当获利。2012年3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铜仁市纪委查处。2012年12月,石阡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刘强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6万元,同案其他责任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十七、江西省吉安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原局长严周根、副局长曾麟德受贿案

审计署2008年在审计中发现,2007年,严周根利用审核发放培训补贴的职务便利,为相关机构和企业虚报培训量套取财政补贴提供帮助,并涉嫌收受他人钱物。2009年1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吉安市监察局查处。2009年8月,吉安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严周根有期徒刑9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以贪污罪、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判处曾麟德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

十八、人民文学出版社有限公司计财部原副主任付文晔挪用公款案

审计署2012年在审计中发现,2005年6月至2011年9月,付文晔在兼任人民文学出版社有限公司下属两家企业会计及财务主任期间,以提取现金不记账等手段挪用公款410万元。2012年7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查处。2012年12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付文晔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十九、哈尔滨工业大学软件学院行政秘书韩冬梅贪污案

审计署2012年在审计中发现,2007年1月,韩冬梅从哈尔滨工业大学财务处重复领取2006年秋季学期3名外教人员讲课费并全部用于个人消费。2012年7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查处。2012年12月,黑龙江省苇河林区基层法院以贪污罪判处韩冬梅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2万元。

二十、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西广德村原党支部书记袁文福合同诈骗案

审计署2011年在审计中发现,2009年7月至9月,袁文福在北京市蒲黄榆快速路工程拆迁过程中,通过伪造租赁协议、虚增企业生产经营面积等手段骗取停产停业综合补助款400多万元。2011年9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北京市政府查处。2012年1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袁文福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 责任编辑:实习编辑 陈晓燕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