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新闻中心> 国内新闻> 时政 > 正文

审计署公布57个中央部门单位去年预算执行情况

www.fjnet.cn 2013-06-24 12: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公安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公安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公安部本级和所属物证鉴定中心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公安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4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公安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部本级1个项目在年初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情况下,实际发生物资采购金额3057.84万元;14个会议未在非定点饭店召开。

2. 2012年,所属1家单位未经批准,自行将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396.14万元用于弥补人员经费缺口。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所属1家单位未对基建项目单独建立账目进行独立核算,基建项目支出423.19万元放在往来科目核算。

2. 2011年3月,所属物证鉴定中心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委托承建单位开工建设基建项目,并分别于当年9月和11月补办了邀请招标和签订施工合同程序。

3.截至2013年1月,所属物证鉴定中心在结算基建项目价格时,超出批复概算974.86万元。

此外,2012年,部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及以上会议23个,97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采购物资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对所属单位未经批准动用公用经费等弥补人员经费缺口的问题,要求合理申报预算,今后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支出;对所属物证鉴定中心基本建设项目先施工后办理项目招标、项目超概算的问题,要求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工程项目招标工作,并补办相关审批手续,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管理规定;对所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未单独建立基建账簿核算问题,要求责成其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对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公安部应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按照规定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应督促所属单位进一步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规,切实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公安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公安部高度重视,积极进行了整改,对所属单位动用公用经费等弥补人员经费缺口的问题,已做调账处理;对所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未单独建立基建账簿核算问题,正在单独建账和调整核算;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 责任编辑:陈玮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