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新闻中心> 国内新闻> 社会 > 正文

广西警方破获跨国贩毒案件 缴获海洛因8公斤

www.fjnet.cn 2013-06-23 20:39  李斌、莫崇贵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广西来宾市公安局6月23日通报,经过近10个月的努力,来宾警方破获跨国贩卖毒品大案,共抓获涉案成员17人,缴获毒品海洛因7954克、枪支3支。

2012年8月,来宾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得到线索,一名境外女子偷渡到来宾境内贩卖毒品。禁毒支队立即组织力量展开侦查了解到,马某偷渡到来宾后,与来宾市兴宾区的胡某合伙贩卖毒品,他们在境外购得毒品后运往柳州、来宾等地贩卖。

来宾警方通过进一步调查后,掌握除马某、胡某外,还有郑某忠、叶某迁等人也多次驾车前往广西崇左市大新县购买毒品海洛因。在获得大量的证据材料后,2013年1月15日,来宾警方决定对马某、胡某等人贩毒案件立案侦查,自治区公安厅将此案列为省级目标案件。

经过长时间侦查,6月19日上午,专案组得到可靠信息:郑某忠等人定于次日凌晨3时许与境外上线交易毒品。专案组决定抓住时机实施抓捕。

6月20日7时许,在广西隆安县那桐收费站布控的民警将郑某忠等人抓获,在汽车车尾箱查获疑似毒品海洛因15块。随后,胡某升等人也在此处被抓获,在所乘汽车上查获疑似毒品海洛因5块。

在柳州市和来宾市的两个抓捕组民警同时展开抓捕行动,抓获团伙的骨干成员韦某等多人,捣毁5个吸食毒品的窝点,查获海洛因、冰毒等一批,并查获霰弹枪3支,霰弹10发。

团伙成员供述了犯罪事实:这一跨国贩毒网络在国内以马某为首,马某经常偷渡到广西境内,为谋取暴利,马某与兴宾区的胡某升、崇左市的江某董等人共同出资,由马某联系其在境外的亲戚供应毒品,然后运到南宁、柳州、来宾贩卖。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李斌 莫崇贵)

  • 责任编辑:林晨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