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新闻中心> 国内新闻> 社会 > 正文

丈夫外遇长期不归家 妻子持刀逼其现身

www.fjnet.cn 2013-06-23 15:41  朱志军 来源:中新网 我来说两句

2013年6月22日,湖南永兴县公安局复和派出所民警快速出动,及时成功化解一起夫妻之间的感情纠纷,防止了意外事故的发生,赢得辖区群众的一致赞誉。

6月22日下午1时许,复和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复和镇李家村有一名手持菜刀的女子,情绪非常激动的拉着另一名妇女。接报后,复和派出所所长陈小若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民警到达现场,在现场见一名女子左手持菜刀,右手扯着另一名妇女的衣服,两人在村中池塘边的走廊上拉拉扯扯,持刀女子情绪异常激动。经调查了解,该名持刀女子的丈夫李某因长期不归家,且在外已有了别的女人,该女子带着子七岁的儿子多次寻夫未果,便拿了一把菜刀跑到丈夫的姐姐家来兴师问罪,逼姐姐把自己丈夫找出来,说到激动处,女子还不时地挥动手中的菜刀。

为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陈小若所长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将民警分成两组,一组民警在现场警戒并维持好秩序;另一组民警为谈判组,在现场通过谈话稳定持刀女子情绪。在得知该女子非要见自己的丈夫时,陈小若所长立即用自己的手机拨通了持刀女子丈夫的电话,并借口要其和其丈夫通话,后陈所长不顾生命危险慢慢靠近该女子并伺机夺下其手中的菜刀。

经进一步了解,该女子姓袁,今年29岁,永兴县便江镇人,是一名七岁小孩的母亲。后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女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并保证今后再也不干这样的傻事。 (来源:红网 通讯员 朱志军)

  • 责任编辑:陈曦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