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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处理“为贪官公函求情”及“发放签到奖”案件

www.fjnet.cn 2013-06-22 07:01   来源:北京晨报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电 新华社记者21日从湖南麻阳苗族自治县获悉,这个县的纪检部门对网络上曝光的贪腐官员“公函求情”与违规发放“签到奖”案件进行了调查处理。

据网络上的相关反映,湖南省麻阳县两名官员因贪腐案件被抓后,涉案单位向法院出公函求情。公函称,该同志正值为党和人民作贡献的有为之年,其业务素质也较高,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判决。近日,麻阳县相关涉案单位又有内部员工爆料一则更为荒唐的怪事:该单位被抓官员虽身居看守所,每月居然还可以堂而皇之地在单位领到“签到奖”和补贴;而在一线的执法人员却因为单位“缺钱”,目前已经被拖欠了长达4个月的工资。

麻阳县委、县政府责成县纪委牵头,对网帖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

单位为何出具证明保贪污腐败犯?

据查,莫某、石某认罪态度较好、主动退还赃款,石某在立案前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其行为构成自首等情况。两单位考虑到莫某身患癌症及家庭特殊困难,尤其莫某、石某两人家属反复请求单位出面,希望法院能从轻判决,遂召开局党组会议,分别为莫某、石某向法院出具报告。据核实,县法院在审判过程中未釆纳县文广新局和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的意见,严格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莫某、石某贪污8.8万元,构成贪污罪,判处莫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万元;判处石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万元。

单位为何给贪污犯发放“签到奖”?

据查,莫某、石某2012年8月6日被刑拘后,麻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继续为石某发放考勤、加班、下乡以及节假日福利至2013年4月(接到法院判决书后停发),共计4250元;县文广新局继续为莫某发放考勤、加班、下乡以及节假日福利等共计4450元(接到法院判决书后停发)。

根据麻阳县文广新局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向县人民法院出具报告为莫某、石某求情及在莫某、石某被司法机关采取措施后仍违规为两人发放津补贴的事实,麻阳县纪委研究决定,作出以下处理意见:一是对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对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三是全额追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违规发放给莫某、石某的各类津补贴8700元。同时,县纪委要求全县各单位认真总结、吸取经验教训,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增强法制观念,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 责任编辑: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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