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宜桦勒令军公教不得酒驾 违者处“最严厉处分”
www.fjnet.cn 2013-06-21 08:15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6月21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行政院长”江宜桦昨天在“行政院”会宣示,近来发生公教人员酒驾肇事事件,不但造成受害人家庭严重不幸,也影响当局形象甚巨。他除请执法人员严格执行,也要求所有军公教人员不得酒驾,“违者将处以最严厉处分”。 酒驾处罚新制执行一周,全台共1300多人酒驾被移送法办,176人拒测。警大交通系教授曾平毅认为,重罚只能发挥吓阻效果,只要饮酒、劝酒文化不变,悲剧永难根绝;他建议推动反酒驾运动,通过全民力量约束。 根据“公务人员考绩法”,最严厉处分即指记两大过免职。“政院”官员表示,“江揆”只是做原则指示,宣示政府决心杜绝军公教酒驾;细节部分,仍待“人事行政总处”与相关单位开会研商,例如是否依酒驾情节轻重、是否肇逃或致人死伤等,订出各种情况的“最严厉处分”,最快明天会定出酒驾行政惩处标准。 江宜桦要求各部会,确实转知所属机关同仁酒驾新规范,尤其所属机关遍及全台各地且员额众多的“国防部”、“教育部”,“内政部”所属警察、消防单位及“农委会”、“交通部”等;各级主管也应确实督导所属同仁遵守相关规定,绝不允许再发生酒驾行为。 有官员指出,依“考绩法”,只有在叛台,怠忽职责或泄密致当局受重大损害、贪污,公然胁迫侮辱长官等情况才能记两大过免职,酒驾是否与其中一款“言行不检,致严重损害政府或公务人员声誉”画上等号,仍得搭配检视其职务、是否肇逃或致人死伤,以及损及当局声誉轻重,仍有待“人事总处”进一步厘清。 警大教授曾平毅说,社会应思考一起饮酒者可能涉及“教唆犯”、“帮助犯”责任,全民改变饮酒文化,才能杜绝酒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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