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新闻中心> 国内新闻> 社会 > 正文

郑州取消公租房申请收入门槛

www.fjnet.cn 2013-06-20 17:41  刘金辉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新华网郑州6月20日电(记者 刘金辉)郑州市房管局1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从7月1日起,郑州市将取消公租房申请收入门槛限制,凡符合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均可申请,但家庭人均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金6倍以上的没有政府租金补贴,将按市场租金收取。

据了解,按照原来的公租房申请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倍(即2280元)的人员不能申请公租房。

郑州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处长冯荣智说,此次放宽收入标准限制,主要是突出住房困难,弱化收入认定,简化申请程序,这也意味着全市实施用工备案的80万人中的住房困难人员将可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冯荣智说,我们将根据保障对象的收入不同明确四个层级的补贴标准,最高可享受97%、最低30%的补贴,但是家庭人均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金6倍(即2280元)以上的或申请对象提供的收入证明及印证资料不能准确比对的,缴纳公租房市场租金,市场租金将由房管、物价等部门共同制定。

“将按照经济适用房申请时的办法实行轮候,先申请,先配租,但要首先照顾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冯荣智说,“入住后,在管理上,政府产权的公租房原则上按照每100套公租房配备1名专职管理服务人员,对公租房进行管理和监督,防止个别人转租公租房”。

据了解,从今年起,郑州市保障房全面实施“三房合一”,即“经适房、公租房、廉租房并轨,统称公租房”,同时,将符合棚户区改造政策的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中的多余安置住房纳入公租房管理;通过合村并城,将除村民自住安置住房外的剩余房源实施政府统建统管。

  • 责任编辑:林晨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