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大龄女为“爱”挪巨额公款款被诉 男友仍未谋面

www.fjnet.cn 2013-06-20 15:29  张蕾 来源:北京晚报 我来说两句

再挪公款五百多万

2012年9月,再也无法凭自己的财力为“男友”解困的潘某,开始利用自己担任单位出纳、管理支票的职权,从单位会计手中拿走印章,然后在空白转账支票上盖章。

“在与怀特的邮件和电话往来中,他又跟我提出他的油井工程管道中一个软管需要更换,但缺乏资金,想从我这里借钱。因为这笔钱数额太大了,我考虑了一个星期左右,实在想不出办法。”于是,潘某拿了一张提前盖好章的空白支票,自己填上了90多万人民币,然后她将支票电汇给一个担保公司。

钱到担保公司的账上后,担保公司扣除了一定的手续费用,便把钱打入潘某名下。之后,潘某将款项从她个人账户再转到怀特提供的一个广州建行的户头。

自此,潘某在挪用单位公款这条路上一发不可收,90万、60万、50万、70万……500多万人民币就这样被她“借”给了从未谋面的“男友”。

短短一个月的时间,潘某将单位账户上的钱款挪用得只剩下十余万元。2012年11月28日,潘某挪用公款的事被单位发现,东窗事发。记者 张蕾通讯员 李晓娟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