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高三学生被同学围殴被遭开水烫伤 校方未作处理

www.fjnet.cn 2013-06-19 10:01   来源:中国甘肃网 我来说两句

学校校长

来年复读时对伤者做些照顾

灵台县二中校长冯进科称,事发后警方立案调查,县教育局和校领导、肇事学生家长三方全力陪护小余的治疗。“对于肇事的8名学生,由于在高考前夕,并没有勒令停考,但在后期录取过程中,学校将联合警方,对这几名同学高考前的行为上报上级招生部门,绝不袒护这种故意伤害行为。”冯进科称。

灵台县二中和灵台县教育局负责人均作出承诺,在来年复读过程中,为其减免一些费用,尽量照顾其日常学习生活。

县教育局

曾为小余安排特殊考场

灵台县教育局一位钱姓局长称此事属实,“当时是高考前几天的一个中午,小余和一名同年级学生发生口角,这名学生约上同伙共8人,其中一人打翻了开水壶将其烫伤。事发后学校立即报警,并将受伤的小余送往医院,学校通知肇事学生家长全力陪护,并支付治疗的医疗费用。”钱姓局长称:“6月7日高考当天,为小余安排特殊考场,并准备了救护车,建议其参加高考,但小余称不愿意参加高考。”

目前,警方正在对此案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