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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调查:三问“临时工” 为什么“惹事”的总是他们?

www.fjnet.cn 2013-06-18 16:23  白靖利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为什么“惹事”的都是“临时工”?

延安城管执法打人,算是最新一起与“临时工”有关的大新闻。细细梳理发现,近年来,“临时工”大都与负面新闻联系在一起。无论大事小事,几乎都是“临时工惹的祸”。

王某告诉记者,有了协管员后,许多工作都由他们完成,只有涉及执法时正式交警才会出面。一方面是许多脏活、累活都由“临时工”来完成,另一方面,相对低下的文化素质和收入水平,同时缺乏相应的培训,使得“临时工”在处理相关业务时容易“惹事儿”。

据王某透露,他们招聘的协管员许多是没工作的,至于学历等方面没有具体要求。协管员每个月到手只有2000元出头,而同样岗位的正式工收入要多很多。王某所在的部门还会为协管员购买完整的五险一金,还有零星的业务技能培训等,但是在许多地方,五险一金和培训对“临时工”来说,难以体现。

综合媒体公开报道,被曝光的延安城管局有些大队的人员培训尤其是对“临时工”的培训像“走过场”,两三个月也没有一次培训。而广州一名工作6年的城管协管员甚至表示,入职后没有培训过,“都是根据经验工作,或者老协管员带新人。”政治工作、党团学习、纪律教育等制度形同虚设。

多地协管员招聘公告显示,其对学历要求多集中在初中、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职业技能则无规定。例如某地城市管理处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要求应聘人员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退伍军人及大中专毕业生,年龄在18至30周岁,无犯罪被罚记录;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本地户口,待遇为每月1200元,但不含缴纳社会保险五金。

“‘临时工’执法或者所谓‘协助执法’不符合法律原则,其实质是部分政府机关不作为、懒作为。”云南省凌云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春光说,“个别部门只拿财政待遇而不干活,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有功自己拿,出错有人顶,其危害不可小视。”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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