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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文物损毁再添一笔 3000多年历史原只值50万

www.fjnet.cn 2013-06-18 15:48   来源:大洋网 我来说两句

——怎么赔?

破坏文物至多罚50万 VS 拖延工期的巨大成本 省博物馆研究员邓炳权分析,在每一起文物事故的背后,都有发展商或施工单位的一笔“精明账”:“他们或是急于施工,或是担心文物保护会影响工程无法继续下去。他们就算因为破坏文物而受到处理,为此付出的代价还是要远低于拖延工期的成本。”  而据知情人士透露,假如金陵台被顺利评为历史建筑,就意味着开发商必须进行妥协,甚至可能面临被政府回收地皮的风险。为避免发生类似损失,开发商选择在历史建筑名录出台前“先下手为强”,直接将其强拆。开发商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不过是缴纳拆迁许可证过期的罚款而已。  按照今年5月通过的《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文物建筑的破坏最高罚款也不过是50万。“即便是按照这个金额罚款,对任何一个施工单位来说,都是微不足道的。”广东省文物局副局长曹劲坦承,文物破坏的罚款标准可能还不如违章建设。她认为,文物破坏能按照工程总量的百分比进行处罚会更为合理。

——怎么护?

保护需考虑业主经济利益

自从《物权法》公布实施后,对私人物权作出的规定,对新发现历史建筑的保护增加了难度。由于唯恐获保后会承担过多义务,不少业主对文保的参与显得十分冷淡,有些人甚至还擅自更改或毁坏文物以逃避申报。

“过去的法规总是一味强调保护,轻视了业主合法的经济权益。我们正在探索建立相应的奖励机制,让列入国家保护的私人物业也能得到资金支持,这对刺激他们提高文保意识是一个很重要的手段。”曹劲表示。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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