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株洲一槽罐车主图省事 剧毒废水直排下水道被抓

www.fjnet.cn 2013-06-18 14:29   来源:中新网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槽罐车主图省事 剧毒废水被直排下水道被抓

制图/戴莹芳

记者昨日从株洲检察机关了解到,今年5月6日发生在该市石峰区境内的恶性环境污染案件有了新的进展。在运输途中将剧毒废水偷排于株洲城市下水道的三名嫌疑人已于14日被批准逮捕,涉嫌罪名为污染环境罪。三名犯罪嫌疑人系车主兼司机李洪浪、李洪浪雇用的司机贺德意、押运员姜建兵,偷排的废水经检测含有强酸和重金属物质,属于危险废液,该危险废液如由城市下水管道进入湘江,将直接危害到饮用水源的安全。据悉,这也是湖南首例运输剧毒废水偷排案。

废水处理层层转包

据查,李洪浪共有两台槽罐车,案发前挂靠在株洲市一家联运公司,具有道路普货、危货运输从业资格证。这两台车经营范围为普通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其中危险物品包括运输硫酸、盐酸、碱。李洪浪主要用来运输盐酸、碱、锌水、净水剂,还有工业生产的废水。

本案废水处理的合同人刘某,于2012年4月份与长沙的一家钪业公司(以下简称“钪业公司”)签订了合同。约定由刘某负责将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运到株洲交给废水处理企业进行处理,钪业公司付给刘某每吨60元的处理费用。刘某与钪业公司签订合同后,即与位于株洲市芦淞区的一家环保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公司”)签订废水处理协议,以每吨40元的处理费支付给该环保公司。钪业公司有废水后,电话通知刘某前去装运废水到株洲来处理,刘某接到运输通知之后即给株洲一家联运公司的槽罐车司机打电话,由槽罐车司机自己去长沙把废水拖回株洲,直接送到环保公司处理。

  • 责任编辑:陈颖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