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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侦探需求越来越大 因“职业诱捕者”被封杀

www.fjnet.cn 2013-06-17 16:37  张 鹏 来源:北京晚报 我来说两句

偷拍获认可 私家侦探的黄金时代

取证,一直是私家侦探最基本的业务,“最开始,我是自己干,后来业务慢慢走上正轨,就雇了几个人,我招人的要求是:应变能力强,有一定法律知识,长相不能太有特点,年龄25岁到35岁,身体得好。”

对于有媒体曾经写私家侦探的那些先进装备,诸如“人体窃听器”什么的,陈超表示“太扯了”,他给调查员配备的设备在市场上都可以轻易买到,包括录音笔、微型数码照相机、望远镜、对讲机等,“并不需要太高档或者太专业。”因为他公司的调查员基本都是在公共场合拍照,“那种偷拍隐私的照片不但危险,而且法院有可能认为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得,不认可,这不是得不偿失么?”即使是偷拍婚外情,陈超派出的调查员一般只跟踪到幽会地点的门口,“抓奸不是我们的事,一般会通知他老婆自己来,或者以卖淫嫖娼为由直接报警,警方的证据比我们有力多了。”

由于私家侦探本身的争议性,他们取得的证据最开始难以得到法院认可,但是后来由于民事案件当事人自己取证实在困难,尤其是涉及婚外情,法院也就不再追究证据来源。“法律对私家侦探取证没有明确规定,除非采用强制手段非法取证,或在取证时私闯他人住宅外,对于他们获得的证据应一视同仁。”北京一名法官对记者说,“婚外情本身就是隐私,如对取证苛求,不利于案件的公平判决。”

“私家侦探虽然没有侦查权,但是作为公民我们可以行使一定范围的调查权,而且法律鼓励公民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在一些法律规定特别是民事方面中还有强调私力行为和私力救助的民事诉讼规定。所以,‘法无明文禁止即为许可’。”陈超为自己的职业找到了法律依据。靠着“取证”起家,私家侦探所在全国范围内逐渐兴起,陈超也毫不犹豫地抓住了这次“历史性的机会”。然而,他始料未及的是,在利益的驱使下,私家侦探的业务逐渐偏离了原来的方向。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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