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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侦探需求越来越大 因“职业诱捕者”被封杀

www.fjnet.cn 2013-06-17 16:37  张 鹏 来源:北京晚报 我来说两句

从“取证”起家 捉奸不能靠组织

“都说我们不合法,其实正是法律造就了我们这个职业。”每次说起关于合法性的问题,陈超总有点愤愤不平,“别以为我们都跟黑社会似的,一个合格的私家侦探,必须懂得法律,甚至还要研究犯罪心理学、证据学这些专业知识,要不然根本混不下去。”说着,他的脸上泛上一丝狡黠的笑容,“当然,偶尔也钻钻法律的漏洞。”

为了证明自己所言不虚,陈超开始引经据典,“为什么国外早有私人侦探,中国才出现10多年?那就是因为从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中国的《民事诉讼法》才提出了‘谁起诉、谁举证’的原则。过去不是这样,取证基本靠公安、法院这些司法机关,抓个奸也要靠组织,这并不是笑话。1997年,法院正式施行立审分离,当事人提供证据成为案件能否受理的一个重要依据,于是,取证就成了一个大问题,组织依靠不上了,依靠谁呢?”

当时,绝大多数人选择的是依靠律师,但是很多时候律师也无能为力。“那个时候,律师的黄金时代已经开始,我的一个朋友,当了很多年老师,通过司法考试后没几年就成大律师了,他无意中的一句话提醒了我,他说,那些跟踪、拍照的活儿我们真干不了,可是没这些证据官司很难打赢,要是有专门的人干这个就好了。”

陈超一直对法律有兴趣,可是司法考试几次都没通过,正为当不了律师沮丧,听了这话,他决定和这个律师朋友搭档,律师负责写诉状、上庭辩护,他负责调查取证。“在北京,最初的私家侦探基本都采取这种方式,从律师手里接案子,因为没人知道我们的存在,我们只能给律师打下手。”直到现在,陈超还和好几家律所保持着密切的合作。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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