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食品安全法力争年内完成修订 如何重典治乱
www.fjnet.cn 2013-06-17 06:36 魏铭言 来源:中新网 我来说两句
■ 焦点 1 能否增设严刑峻法?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瑞华说,食品安全需综合治理,法律是最后的手段。人人都是不合格食品的潜在受害者,但有些言论不完全符合法制或理性,如对违法者动辄重刑,动辄判死刑。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要建最严格的法律责任追究制度,对消费者损害赔偿救济制度,同步修改《侵权责任法》。健全信誉制裁,把造假者信息输入身份证令其信誉扫地。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罗云波说,要改变食品行业失信成本低,违法收益高的现状。加大违法成本,让生产经营者不敢越雷池一步;同时对守法行为进行激励和奖励。 2 行政刑事处罚应有效衔接 陈瑞华说,修订《食品安全法》,要注意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有效衔接,制定合理的衔接标准。国内几乎每个行政机关都可以处罚本领域的行政违法行为,但跟犯罪标准存在衔接问题。衔接不上,起不到严厉打击制假的震慑效果;如果相反,随时随地进入司法程序,将导致法律滥用。 国家药典委副秘书长刘沛说,实践中,部门各自手段比较多,但合力不够。如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有效衔接问题,因为证据的标准不同,食药监局内部,安监司搜集的证据,在稽查局不合格;稽查局送到公安部门的证据,依然不合适,由此带来的问题,丧失了有效监督的时间。 3 监管方式要让公众看得见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沈岿说,出现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后,老百姓对政府监管总抱有一种怀疑。今后要用一种看得见的方式监管,主动揭露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通过各种方式,预防食品安全问题出现。 看得见的监管方式,还包括风险交流。针对食品安全的风险监测、风险评估以后,更重要的是如何跟公众进行风险交流,让公众认识到某一类食品的风险是什么,如何避免,在对该类食品的监管上,政府已经做了哪些有效的工作,还存在什么问题。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 [ 06-16]四川眉山通报“6.1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原因
- [ 06-15]台公司伪造合格证 将36吨过期肉卖给学校做午餐
- [ 06-15]稽查食品安全问题 台湾公卫部门叹没钱没人
- [ 06-14]食品安全法近期修订 专家倡设最严格监管问责制
- [ 06-11]台南变全台湾最毒城市? 赖清德:这绝非事实
- [ 06-09]食药监管总局: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
- [ 06-09]北京警方破获制售有毒有害食品“集散中心”
- [ 06-09]经济学家:食品券计划提高部分儿童食品安全水平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