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中国网事:四问“延安城管打人事件”疑点

www.fjnet.cn 2013-06-14 19:58  梁爱平 李华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疑问三】城管局办公大楼是否涉嫌超标?

网帖:有网友称只有200多万人的延安市,有高30层的城管大楼,是否涉嫌超标?

回应:延安市城管局称,城管大厦总建筑面积是27800平方米。记者看到,该楼2—9层为办公部分,10—28层确实为住宅部分,地下两层为设备层和车库。记者了解到,办公部分建筑面积为7700平方米。办公室使用面积在10平方米—50平方米之间。住宅属于单位集资建房。

根据国家发改委于2009年1月公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直属机关局(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局(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延安市城管局存在50平方米办公室,办公用房超标。

【疑问四】城管局长座驾是否超标?

网帖:有网友发现,作为正处级单位的延安市城管局,局长的“座驾”却是丰田霸道越野车,涉嫌公车超标。

回应:根据延安市城管局提供的“陕JA0111”丰田越野车购车发票,该车由延安市自来水管网安装配套服务公司于2008年7月8日购买,价格为55.5万元,产地为成都。据介绍,延安市自来水管网安装配套服务公司是延安市城管局自来水公司下属的三产公司。

延安市城管局总工程师杜新宙解释,因城管部门没有越野车,曾给抢险工作带来不便,再加上延安多山区,雨季山体滑坡时有发生。考虑到局里承担城市防汛、燃气抢险等方面工作,于是局机关于2009年借调使用该车,目前该车行驶11万公里。

按照陕西省公务用车配备相关规定,城管局公车超标显而易见。另外,《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也规定,党政机关不得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车辆,不得接受企业捐赠车辆。因此延安市城管局借车,属于违规行为。

目前,延安市纪委已对延安市城管局涉及的各种问题展开调查。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