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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通报奇瑞重工等4起挂牌督办案件处理情况

www.fjnet.cn 2013-06-13 15: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二、 湖北省枣阳市开发区管委会违法批地案

2011年1月至2012年7月,湖北省枣阳市开发区管委会在未办理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以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等形式,同意枣阳市正天插秧机有限公司征收、占用土地并实施厂房等设施建设。正天公司实际占地100.85亩(耕地93.81亩),建成厂房等设施,建筑总面积24845平方米,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正天公司平整场地和实施厂房等设施建设期间,枣阳市国土资源局多次制止并向市政府专题报告,2012年7月立案进行查处,按违法占地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正天公司退还土地,没收地上建筑物,并处罚款33.333万元。正天公司缴纳了部分罚款,但未履行其他行政处罚决定。

2013年1月,国土资源部挂牌督办该案后,正天公司于2013年1月缴纳了剩余罚款18.33万元和滞纳金15.49万元,市人民法院对正天公司所建厂房等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进行了查封。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与省监察厅对该案进行了联合调查,认定该案实为枣阳市开发区管委会违法批地。开发区管委会已撤销有关批地决定,市国土资源局已撤销2012年8月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收回开发区违法批准正天公司使用的100.85亩土地。

枣阳市纪检监察机关已决定分别给予对违法批地负有责任的开发区党工委书记陈代国党内警告处分,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王志国行政记大过处分,王家湾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陈顺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另外,给予对案件处理负有责任的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常务副大队长杨继斌行政记过处分。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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