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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被踩头商户反倒先道歉,这是啥逻辑?

www.fjnet.cn 2013-06-13 11:45  邓海建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致广大关心“延安5·31事件”网友的一封信》。网页截图

就在端午假期到来,延安城管临时工跳踩商户头部事件逐渐告一段落之际,一篇名为“致广大关心‘延安5 31事件’网友的一封信”的网帖,再度引发激烈争议。作者以被踩头者刘国峰的口吻,称“我也有一定责任”,希望“不要因为这样一个特殊事件否定延安革命圣地的形象”,让网友读罢摸不着头脑。(6月12日《燕赵都市报》)

几天前网络上被猛踩头部的弱势商户,在踩头者“对不起”的迅猛攻势下,忽然大度地高呼“没关系”——这从情感上让很多刚为之喊冤叫屈的民众难以接受。最为诡异的是,这封公开信称,“在这个事件中,打人者固然不对,但客观地说,我也有一定责任,我想,当时我如果能冷静处理,不要太过冲动,也许可以避免肢体上的冲突。在此向在这件事中受到伤害的人们道歉。”寥寥数日,该修炼到怎样的境地,当事人才会对人神共愤的屈辱自我反省呢?

这封信弄得曾经义愤填膺的网友很纠结,就像主持人孟非在微博上点评的:“信的内容归纳起来大约是三点:1、城管打我是有一定道理的;2、城管局的善后我是满意的;3、延安的形象才是最重要的”。更有网友直言这封信就三字,“太刻意!”,分析称“公开信发布的网站是西部网的陕西论坛——太刻意;发布公开信后被西部网推荐并被陕西论坛置顶——太刻意;公开信的措辞那么得‘善解人意’与‘宽宏大量’——太刻意!”结论就是“公关痕迹太明显。鉴定完毕!”

在理解这份纠结之前,有几个前提是毫无疑义的:一者,被踩头商户选择以怎样的方式重新定义与城管的关系,这是当事人的自由。理解体恤也好、永不原谅也罢,甚至“不打不相知”,都是无可置喙的现实可能。二者,没有人非要以诛心之论要求商户与城管必须死磕下去,这种互戕的伤害游戏,说到底没有赢家,也不是公意关切并监督推进的本意。然而,谁也不能否认,此事的“圆满解决”,民意跟进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公众的纠结恰恰在于——受委屈的时候,咱帮你说话;妥协了之后,反倒优雅地嫌帮你说话的人“声音太大”,这是什么逻辑?

群众的眼睛不仅是雪亮的,更是善良的。更多人认为这封信背后另有“隐情”:譬如生意还要做,日子还要过,思前想后,不“表示表示”,容易在抽象的正义下成了生活的“烈士”。只是,这封信就像PS技术不高的悬浮照,反而成为探寻真相的一种路径。譬如我们会问一个最核心的问题:为何作恶者没公开忏悔、反而是被害者先公开自责?被踩头商户向“受伤害的人”道歉,这种形式完美、逻辑混乱的措辞,究竟是谁脑子不灵了?

只能说这是一封失败的公开信:如果是当事商户的个人行为,则这样的行为深深伤害了曾帮助其主张权益、伸张正义的淳朴民意;又如果是地方部门的权力作为,则如此破绽百出的危机公关,不仅不能弥补权力的乖张,更欲盖弥彰地透露出程序正义上的某种“戾气”。城管与商户之间如何相处,并不取决于一封信的技术,而是取决于城市治理与权益平衡的艺术。(邓海建)

  • 责任编辑: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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