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北京出租车涨价:有人欢喜有人忧

2013-06-11 07:20:05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6月10日是北京市出租车租价新标准实施的第一天,本报采访发现,有的出租车司机担心涨价后乘客会减少,有的则认为经过一段时间的适应期后,乘客数量会逐渐回归;乘客则表示出无奈,虽然会尽量少乘出租车,但是必要的时候,不得不坐。

30日前新旧价格并行

根据北京市交通部门相关负责人的介绍,6月10日至6月30日为出租车计价器的调整期间。计价器已经调整的出租车,从10日零时起执行新的价格标准,未调整的执行旧计价标准,30日之前,新旧价格标准同时执行。

据了解,此次出租车价格调整主要集中在基本租价、早晚高峰低速等候费以及预约叫车服务费几个方面。基本租价方面,新的价格标准将基价标准从之前的3公里10元调整至13元,燃油附加费则由3公里以上每运次加收3元调整为每运次全部加收1元。

早晚高峰低速等候费,由每5分钟加收1公里租价调整为每5分钟加收2公里租价,其他时段则加收1公里租价。

预约用车的服务费由每次3元调整为提前4小时以上预约每次8元,4小时以内预约每次5元。

出租车空驶的时候,单程载客行驶超过15公里部分,基本单价加收50%的费用;往返载客(即起点和终点在2公里(含)范围以内)不加收空驶费。

同时,新的价格标准还对合乘收费进行了规定,合乘里程部分,按非合乘情况下应付金额的60%付费。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