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 李 文摄 6月10日是北京市出租车租价新标准实施的第一天,本报采访发现,有的出租车司机担心涨价后乘客会减少,有的则认为经过一段时间的适应期后,乘客数量会逐渐回归;乘客则表示出无奈,虽然会尽量少乘出租车,但是必要的时候,不得不坐。 30日前新旧价格并行 根据北京市交通部门相关负责人的介绍,6月10日至6月30日为出租车计价器的调整期间。计价器已经调整的出租车,从10日零时起执行新的价格标准,未调整的执行旧计价标准,30日之前,新旧价格标准同时执行。 据了解,此次出租车价格调整主要集中在基本租价、早晚高峰低速等候费以及预约叫车服务费几个方面。基本租价方面,新的价格标准将基价标准从之前的3公里10元调整至13元,燃油附加费则由3公里以上每运次加收3元调整为每运次全部加收1元。 早晚高峰低速等候费,由每5分钟加收1公里租价调整为每5分钟加收2公里租价,其他时段则加收1公里租价。 预约用车的服务费由每次3元调整为提前4小时以上预约每次8元,4小时以内预约每次5元。 出租车空驶的时候,单程载客行驶超过15公里部分,基本单价加收50%的费用;往返载客(即起点和终点在2公里(含)范围以内)不加收空驶费。 同时,新的价格标准还对合乘收费进行了规定,合乘里程部分,按非合乘情况下应付金额的60%付费。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