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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奥迪车撞人后称“要开会”逃逸 伤者危殆

www.fjnet.cn 2013-06-10 15:01  史广林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昆明6月10日电 (记者 史广林)6月9日清晨,昆明市滇池路金牛小区路口一辆奥迪车在撞伤一对父子后,以赶去开“南博会”为由,卸下车牌不顾伤者扬长而去。10日,记者从昆明市交警支队得到证实,目前该案正在加紧调查中。

9日凌晨6点左右,昆明市滇池路金牛小区交叉口发生一起车祸,一辆黑色奥迪车在撞伤一对骑自行车的父子后,没有立即救人,而是让伤者自己拨打120,在120急救车赶到时,奥迪车司机趁机卸下车牌,逃离现场。

据云南媒体引述伤者的话称,奥迪车司机自称是政府部门的,要去赶“南博会”,并称自己电话没电,让伤者自行拨打120。此外,在车祸发生期间,这名司机多次拆卸车牌。在撞人时并没有安装车牌,撞伤人后开始装上车牌。随后,在120急救车赶到后,司机又将新装上的车牌卸了下来,迅速离开现场。

目前,车祸中的受伤的孩子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此事在网上引发网友极大愤慨。网友牧马中年称:碾碎了孩子的健康,也碾碎了自己的良心!网友“J一15海鲨”怒斥:难道开会比人命还重要!

在怒斥嫌疑人的同时,也有市民质疑警方办案不力,迟迟未对案情予以回应。

针对此事,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文杰称,从道德层面上来讲,不管是谁的责任导致此次交通事故发生,奥迪车主肇事后理应积极参与受害人的抢救,及时垫付因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任何会议、任何事件、任何身份都不能成为不去救人,反而逃离现场的理由。“肇事后逃逸有失道德底线。”

孙文杰认为,肇事车辆没有悬挂号牌行驶本身已经违反相关交通法规,且没有参与抢救,反而在救护车到来后逃离现场,奥迪车方的行为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记者10日从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目前该案件正在加紧调查中,一有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完)

  • 责任编辑: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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