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一乡村学校一角被出租办酒厂 为学校建设之需

2013-06-08 18:30:23 周如雨 来源:广西新闻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在武鸣县罗波镇坛李村,有一个已有数十年历史的教学点,是当地村民小孩唯一能上学的地方。然而,教学点的一角被出租给别人开办酒厂,引起学生家长不满。

据了解,类似现象在武鸣县240多个学校(教学点)中并不少见。由于乡村学校的土地性质大多为村集体所有土地,校园内土地使用权归当地村民所有,对一些学校用地被侵占现象,教育局坦言难以制止。这一现象,也折射了乡村学校用地保护之困

现象

学校部分地方出租办酒厂

近日,有读者来信称,坛李教学点领导不顾学生家长的反对,私自出租校内空闲地块给企业办酒厂,导致厂校不分,存在安全隐患。信中还表示,由于酒厂的加工材料和废弃物品等均堆放在学校里面,导致学生皮肤过敏,家长们意见较大,希望有关部门能及时制止学校出租校舍行为,还学生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6月5日中午,南国早报记者在坛李教学点看到,操场的一旁有七八间崭新的一层楼高水泥房,与整个校园的布局显得很不协调。据了解,这就是读者所说的位于坛李教学点内的酒厂。

正在操场嬉戏的二年级刘同学说,他来坛李教学点读书时,酒厂就已经在校内经营生产了,平时老师都不给他们到酒厂那边玩耍,他们只能站在操场边上看着酒厂的人进进出出。

据了解,坛李教学点面积为1300平方米,只有一、二两个年级,共有学生21名。酒厂占用的面积约为300平方米。

说法

为解决当时学校建设之需

虽然这家酒厂看似对学生影响不大,但家长们认为,学校的土地应用于教学,不能随意出租,否则会存在安全隐患。对此,坛李教学点副教导李保春表示,当初出租空闲地块是为了解决学校建设经费问题。

李保春表示,坛李教学点始建于上世纪60年代,土地属于坛李村集体所有。由于历史原因,当时学校并没有围墙。随着时间的推移,坛李教学点因缺少资金维修而导致校舍破败,一些村民见状便想侵占学校用地。2009年初,为了保全学校用地,学校便和村委商量,通过出租学校空闲地块,换取入驻企业的资助,让企业帮助学校建围墙和厕所。

对于出租学校空闲地块是否经过上级部门批准的问题,李保春表示,当时已经上报罗波中心校并得到批准。他说,每年出租土地的1000元租金也悉数打入罗波中心校专用账户上,“2020年租期一到,我们就会收回这块地方用于教学”。

至于酒厂与学校混为一体是否妥当,李保春表示,他们与酒厂约法三章,平时不会干扰到对方。

态度

租期到之后要坚决收回

罗波镇中心校负责人黄鹏表示,坛李教学点出租土地一事,是否经过中心校批准他并不清楚,“我2010年上任时已经出租了,中心校并没有保存相应材料”。

黄鹏告诉记者,按照常规做法来说,学校应严禁出租空闲地方给他人用于非教学用途,但他到任后调研发现,不仅坛李教学点如此,罗波镇范围内的凤林教学点、联新教学点、梁彭教学点亦存在此类现象。他还发现一个新情况:有些学校出租场地,租期满后没能及时收回,原因在于这些教学点的土地均为集体所有,“村民见学校出租空地获利后,觉得土地是村民集体的,不能让学校独享收益,于是,租期满后,村民就把这些地方接手过去继续出租”。

困境

乡村学校闲置土地面临侵蚀

“坛李教学点这种情况,普遍存在于武鸣县部分建在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乡村学校。”武鸣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陆炳成说,由于该类学校大多分布在各个乡村,校内就读学生少,一些村委或村民便会打学校空闲土地的主意,期望能通过出租这些闲置土地获利。

据悉,武鸣县共有240多所学校(教学点),其中约有40%的学校没有土地使用证,所在地块属当地村集体所有。

目前,尽管武鸣县教育局清楚乡村学校闲置土地大多面临被侵蚀的危险,但是他们表示,“暂时没有有效的办法制止”。

陆炳成表示,由于乡村学校并没有土地使用证,土地均属村集体所有,造成这部分学校存在“教育局管人事,村委管土地使用”的现状。他坦言,教育部门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曾试图给这部分学校办理土地使用证,但遭到村民及村委的反对。

陆炳成说,尽管全国许多城市都针对保护中小学用地制定了相关条例,但对于乡村学校用地保护方面,仍然需要进一步明确,“乡村学校用地必须得到进一步保护,否则从长远来说,是对乡村教育的一种伤害”。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