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车祸后私了不成当众换车牌 司机被扣12分

www.fjnet.cn 2013-06-07 10:20  郝金朋 来源:中新网 我来说两句

两车相撞后,见私了不成,一车主竟然当众换另一套车牌。昨日,记者从虎门交警大队了解到,为了逃避相关违章处罚,套他人车牌的车主将受到罚款5000元,扣12分的处罚。

车祸后,肇事司机当众换车牌

据车主刘小姐介绍称,5月27日下午1时55分,她驾驶自己的小轿车从虎门公园欲开往虎门大道。当她驾车行至虎门官涌河中联大厦路段时,被一辆直行而来的粤B牌小轿车猛地冲撞。事故导致她的小轿车右前门位置严重受损,她自己也一度被撞晕。

但是,让她感到不解的是,事发后,撞她车的司机下来,找到她,首先一句就是要求私了。

“我的车撞损得非常严重,且自己也受伤,情况不是很明。因此,我立即给予了拒绝。”刘小姐说。

在得知刘小姐不想私了后,粤B牌小轿车车主立即从他的车上拿下另一套车牌,并将原本挂在车头车尾的车牌摘下,而后再装上另一套粤Q的车牌。

随后,虎门交警大队民警来到了事发现场,经相关目击者指证后,当事交警将该车的两套车牌收缴。

被罚5000元并扣12分

昨天,记者从虎门交警大队了解到,事发当天,交警大队接到报案后,该大队的路勤民警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察看。当路勤民警发现其中一辆事故车辆有换牌照的情况后,立即通知该大队事故中队前往处理。

据当时处理现场的黄警官调查了解,涉事的粤B牌小轿车有牌有照,驾驶司机程某也有驾驶证,但该车真实牌照为粤Q牌。但是事发时,该车司机为了逃避相关违章处罚,而换上他人粤B号车牌。没想到在事发路段发生了交通事故。事发后,程某害怕民警追责,因此他希望与车主刘小姐私了,没想到刘小姐不同意。最后,程某当着众人的面更换车牌,以欺骗办案民警。

对于程某使用他人车牌一事,警方依法对程某处5000元罚款扣12分的处罚。

事发路段为一交通黑点

另据了解,事发路段为虎门镇一交通黑点,附近楼盘的保安介绍,该路口每天都要发生小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为此,多位车主建议相关部门,可否在相关事故路段设置缓冲带,或是设置红绿灯,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车辆安全通行。

对于此事,虎门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也给予了回应。他们将把相关事故统计出来,上报相关部门,尽快采取相关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南方日报 记者/郝金朋)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