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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再申诉要求撤销盗窃罪 称无论如何也要把钱还上

www.fjnet.cn 2013-06-05 15:19   来源:中新网 我来说两句

曾因自动取款机故障恶意取款17.5万元的许霆昨天向记者表示,一直想退还7年前取的这笔钱。上月,他向广东省高院提起申诉,要求重审,撤销当年“盗窃罪”的裁定。

2006年,许霆利用自动取款机故障,获取17.5万元,2007年以盗窃罪一审被判无期,次年二审被改判有期徒刑5年,2010年7月假释出狱。7年来,“许霆案”引起社会和法律界诸多争议,近年来类似案件时有发生。

如今,许霆在山西临汾老家一家石料厂工作,每月工资2000多元,找了一位教师为妻,并即将为人父。出狱时曾声称“不想背负沉重责任,只想平静生活”的许霆,近日频繁接受媒体采访,反复表述他再次申诉的理由——当时的情形只说明 “程序故障错记了交易”:账户内原有存款176.97元,取款17.5万元,如实记账的结果应是账户透支174823.03元,“若银行因错未能拒付透支取款,也就无法避免借记卡账户透支。”另外,他认为当时的《账户流水清单》,是故障状态下生成的,应是无效作废财务凭证。

不过,虽然许霆对打赢官司很有信心,但已有法律界人士分析,这次许霆申诉材料没有新证据,申诉状中的论据及证据,都是此前法院审理过的焦点。许霆的代理律师黄智鑫尚无法确认,广东省高院审查后,是否会正式受理此案。

事隔多年,刑满归家,为何突然又要申诉?“从我之后,全国已有好几起类似案件;不少法律院校和银行招聘考试中,都有以我为案例的考题。”许霆说,“事情还没有弄清楚”,他宁愿打破如今“平静”的生活。采访中他数次向记者提及:“取款不是盗窃,不应给我一个盗窃犯的名声”。

当年的17.5万元,一部分给了父亲,一部分用以经营网吧,还有一部分其父亲称 “被偷了”。一直以来,父亲强烈不满许霆还钱的念头,认为“还钱就是认罪”。但许霆认为,还钱是为了“良心和诚信”,认罪是“需要证据的行为”,两者完全不同。

许霆向记者表示,这些年17.5万元确实一直是他“心中的石头”,无论如何会想办法把钱还上。记者了解到,他现今2000多元的月收入仅够糊口,他将还钱的最大希望寄托于“拍卖当年被没收的网吧”,以及“坐牢3年的国家赔偿”。实现这些的前提是,法院能开庭重审,且许霆能打赢官司。解放日报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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