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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条生命引发追问:车间火灾,伤亡何以惨重?

2013-06-05 10:39:40 张 洋 来源:中新网  责任编辑:林洪熙   我来说两句

企业应防火于未“燃”

消防安全意识欠缺,员工缺乏起码的逃生技能训练,也是此次事故暴露出的薄弱一环。

据报道,在逃生的关键时刻,现场一片混乱,很多人的鞋都被挤掉了。逃生者反映,很多企业员工缺乏逃生技能训练。

“企业要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吉林省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提示,对于员工而言,要掌握必要的消防知识,能及时发现和清除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同时在火灾发生时,能够熟练运用消防设施,进行逃生自救和他救。

专家提醒,在车间等工作场所,员工应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的相关规定,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加工,坚决纠正违章违规行为。

记者采访到一位从事多年消防安全工作的专业人士。他介绍说,工作场所发生火灾事故,一个重要原因是员工的不良行为习惯。生产加工过程中存在违章操作行为,经常会引发火灾事故。比如,在易燃易爆的工作场所中违章动用明火,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或者未按规定采取防静电措施等。

这位专业人士也指出,企业车间多存放机械设备或电器,有的还会有易燃易爆的材料。电器电路的老化、短路容易引起火灾。因此,企业特别是劳动力密集的企业更需强化安全措施,防火于未“燃”。

无论是哪种消防举措,要想真正落实到位,都离不开法制保障。“尽快修改完善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责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建议,在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可以由独立的调查机构查明原因,同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据了解,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消防工作考核办法》,明确每年4月底前对各省级政府上一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实地考核,要求发生特别重大亡人火灾责任事故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同时,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各省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人民日报 本报记者张 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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