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俩男子假装帮人停进位 骗走五部电动车

www.fjnet.cn 2013-06-04 11:27  张少琼 来源:深圳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两名专门诈骗电动车的被告人,因诈骗5部电动车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和8个月。

被告人廖某、邓某一直预谋诈骗他人的电动车。2012年8月23日,两人到南山区公安分局附近开始物色诈骗对象,廖某走进一家快餐店,说要打包购买快餐,因该店恰好用完快餐盒,便安排一员工骑电动车,载着廖某去别处取快餐盒。到达一酒店门口后,廖某借口帮助快餐店员工停好电动车,便乘机将电动车偷偷骑走,后低价出卖。

据调查,2012年8月23至9月13日期间,廖某先后在南山区诈骗了多家快餐店、文具店和零售店的电动车,作案的手段基本相同,就是假意购买商品,骗取对方信任,借机帮忙停放电动车后,再偷偷开走低价转让,共骗得5部电动车,价值人民币11727元。

近日,南山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廖某、邓某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和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深圳晚报记者张少琼 通讯员 吴娜)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